9月1日晚,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变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相关问题与解答》,对证监会提出的相关问题作出了回答,其中表示最近三年不存在违规情况,同业竞争问题仍未履行完毕。
一汽轿车需要对“上市后的承诺履行情况,是否存在不规范承诺、承诺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最近三年的规范运作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资金占用等情形”“最近三年的业绩真实性和会计处理合规性,是否存在虚假交易等情形”“拟置出资产的评估(估值)作价情况”等问题作出回答。一汽轿车表示,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违规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虚假交易、虚构利润等行为。
据悉,中信证券是一汽轿车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在公告中,中信证券陈列了一汽轿车已履行完毕承诺和尚未履行完毕承诺,其中“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仍显示为未履行完毕。
8月31日,一汽轿车披露《关于控股股东重新出具相关承诺的公告》表示,解决一汽轿车与一汽夏利之间同业竞争的承诺的履行期限为2016年6月28日,但是由于宏观经济环境、汽车行业、证券市场和内部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未能如期履行。
此外,一汽轿车也表示,在完成与一汽解放的股份置换交易后,一汽轿车将包括乘用车业务在内的全部资产和负债置出,将解决一汽轿车与控股股东之间长期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的关联交易也将发生变化;此外,一汽股份也拟就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及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事宜重新出具相关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