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4日,被告人牟卫与被害人秦 芳通过社交软件相识,随后二人用该软件聊天,均称要找老伴。
2016年1月17日,秦芳本着找老伴的意愿从云南昆明乘飞机至乌鲁木齐,牟卫将秦芳带回其位 于乌市喀什东路的家中。当晚被告人牟卫违背秦芳的意志,强行与秦芳发生性关系。次日,被害人秦芳向公安机关报案。
新市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牟卫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照刑法规定,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存在,指控的罪名及适用法律正确,法院予以采纳,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