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古代的官府是应该怎样管理“小道消息”

2018-04-09 22:43:57  阅读:4972+ 来源:本站原创作者:杰西达邦
在唐代,有“邸报”和“进奏院状报”两种不同的载体,前者是朝廷办的,后者则由地方州府驻京办私下里采编的。也就是说,后者具有了朴素的信息取舍和窥评的特点。宋代对此进行整合,将各路(省)驻京办(进奏院)统一隶属于给事中,加强了内容审查与管理。

  古代官方报纸地位变得微妙、开始面对压力,始于南宋。因为北宋晚期出现了一个完全意义上的竞争对手,它的名字叫“小报”。小报有点像“小道消息”,南宋时期一度也称其为“新闻”,是中国最早的非官方报纸。南宋官报的压力,不在于发行或盈亏,主要体现在舆论控制的失衡上。

  本来“朝报”的原则,是有选择地按时刊载皇帝的活动、诏旨及官吏任免、奏章等正常的朝廷政事。可小报却无所顾忌,且传播速度更快、内容更广泛,个性化也较强,以往官报一手遮天、“有选择”和“按时”的原则,等等,随之化为泡影。

  南宋绍熙四年,有给事中就感受到了这种因舆论秩序被破坏而产生的压力,他向宋光宗报告说:为了“坐获不赀之利”,小报用贿赂之法向进奏官获取消息,“访闻有一使臣及合门院子,专以探报此等事为生,或得于省院之漏泄,或得之于街市之剽闻,又或意见之撰造。”

  “合门”,是合门司的简称,隶属门下省,主管皇帝和大臣们的朝会、幸游、宴享、赞相、礼仪、召对、引见、辞谢等事宜;“合门院子”,指的是管理合门的杂役;“撰造”,即杜撰和造谣。

  实际上,早在宋孝宗年间,朝廷为了加强舆论控制,减缓官报压力,就曾严肃过内部纪律。如乾道六年(公元1170年),对泄露新闻以牟利的进奏院官员——刘资和冯时,各杖100,以示惩戒。这大概是中国正史上第一次出现的两个有名有姓的“通讯员”。

  宋代的民间小报并不合法,但政府似乎并未开展过具体的“严打”,仅仅在有限范围内进行遏制。当然效果也不明显,因为小报有其顽强的生命力。以南宋临安为例,跟官报唱对台戏的小报,看似只有一份,但从业者却多如牛毛,抄录的、零售的,包括送报的,这些人且不说,单说信息采集,队伍之庞大,手段之高明,令人叹为观止。

  宋理宗端平三年(1236),有官员上奏疏,具言小报采编人员的无孔不入:“所谓内探、省探、衙探之类,皆私衷小报,率有漏泄之禁,故隐而号之曰新闻。”

  “内”是大内,即皇帝居住和处理政事的地方;“省”指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等中央一级政府机关;“衙”指省以下的一般政府机关。“内探”、“省探”、“衙探”等,指的正是那些公开或半公开的小报信息采集人员,也可以称之为探听和访录新闻的专职“记者”,他们的数量与能量均相当可观。

  在“记者”们四处活动的同时,还有一个专门从事类似于爆料者角色的特殊信息采集队伍,当时人称“喜虫儿”。据《梦粱录》记载,“喜虫儿”都是百司衙兵,负责科举考试揭榜或发榜,他们近水楼台,有一定的获取渠道,靠出售小报所需要的信息赚取一定外快。

  为何小报需要这么多内外“员工”呢?想必正是着眼于“内容为王”的考虑。如果小报全盘照抄官报的内容,没有自己的特色内容,还怎么吸引读者,怎么让读者掏钱?

  面对有司的信息封锁,小报“记者”除了上述刺探手段外,还不遗余力地采写社会上新鲜、奇异、有趣的传闻,甚至杜撰捏造假新闻、假诏旨、假章奏,以某种假托方式来表达对朝廷百官变动的看法,类似于现在的时评。官方曾公开指责小报“撰造命令,妄传事端”。

  种种史料表明,南宋政府对小报的活跃是相当头大的,饶是如此,亦无可奈何。因为小报对付衙门快刀的策略十分高明,他们没有固定的编辑誊印场所,人员流动性强,打一枪换一炮。高峰时期,如绍熙四年(公元1193年)小报已经是“日书一纸”了,确确实实地成为“日报”,可你想找到他们的“总编辑”,简直就是做梦。

  前文里说过,小报在大内、各省院衙门都有线人和顺畅的传递渠道,政府若是真要开展“严打”,临安府衙还没收到命令,恐怕小报早已知道,早已作鸟兽散,官府再去抓,只能扑空。

  明代官报的压力,比宋朝更大一些。一方面,读者要求更高了,朝野对信息的需求更迫切,士大夫尤其看重官报;另一方面,出版管理更严了,官报的书面信息先集中到通政司筛选,给皇帝看,再由六科(给事中)预览审核,然后送提塘报房抄录发行各省。

  为了跟民间报纸抢读者,明朝官报开始雇请百姓送报。史料说,明末有个御史叫祁佳彪,在日记中写道:“何甥来,云送邸报为业”。其中的何甥,应该是他的亲戚。另外,官报刊载八卦类社会新闻,也始于明代,如一则史料说:“弘治末,随州应山县女子生髭,长三寸余,见于邸报。”到了晚清之际,具有现代报纸特点的民办《京报》发行量突破万份大关,官报的影响力已基本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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